• 请登录  免费注册
  • 会员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新闻中心>>焦点新闻>> 资讯详情
  • 2012印刷工程高级职称材料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时间:2012-09-26 11:16: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印刷集团总公司、新闻出版总署直属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新闻、出版单位经济、会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员

    在新闻、出版单位现职岗位,从事经济、会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外语水平

    职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B级45分以上(含45分);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至2012年9月31日,工龄满30年或从事经济、会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博士学位。

    4.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或作为访问学者由国家派出留学半年以上。

    5.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级(A级)考试。

    6.参加TOEFL(托福)考试、IELTS(雅思)考试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取得分数超过该考试满分50%以上。

    7.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并经两位在职译审审定或经国家外文翻译机构认定具有较高外语翻译水平。

    (三)计算机能力

    45周岁以上申报人员必须参加B级水平考试(四个模块: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4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必须参加A级水平考试(六个模块: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已取得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加考所缺的两个模块;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水平考试并取得本通知要求的相应模块合格证书。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4.取得博士学位。

    (四)学历及任职年限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应工作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应工作满2年。

    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1日。

    (五)论文论著

    申报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经济(或财会、印刷技术)专业论文2篇,或提交经济(或财会、印刷技术)专业论著1部。(注:提交的论文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与他人合作的论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5万字)

    提交的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图书上发表的,出版(发表)时间截至2012年9月31日。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论著不能作为参评的论文论著。

    (六)破格条件要求

    在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经单位考核认为达到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要求。破格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学历且1992年以前开始从事经济、会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主持过一个单位的财务、经济或工程部门的工作,且近三年连续考核优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2.因工作需要由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引进到新闻、出版单位从事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优秀人才,可比照单位同等学历、工作年限人员职称情况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七)不得申报人员近三年内严重违法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推荐

    新闻、出版单位初评推荐工作中,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由行政管理人员与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参评人选。推荐小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2。推荐小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7人,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人数的1/2方可推荐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需向单位提交破格申报书面申请;新闻、出版单位组织行政与专家推荐小组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理论和专业水平考核的答辩,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答辩意见。

    (二)单位内部公示

    新闻、出版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计算机能力、外语水平、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和认定。

    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1周,公示时须同时公布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电话010-83138770

更多资讯
本站所有图文内容,福州叁叁肆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ht@2010-2016 3344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丞相坊1号楼F层205(青年创业中心), 公司电话:0591-87873344   闽ICP备1020095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