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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工人被切断手指 历时两年终获赔偿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2-09-17 00:00:00

  记者近日从深圳法律援助处获悉:深圳悦智律师事务所的周文娟律师历时两年多,帮助河南籍来深打工青年何小光获得了9万多元的工伤赔偿。

  已经开始新生活的何小光日前从河南省社旗县给周律师寄来了感谢信,记者昨天在深圳法律援助处看到这封感谢信。

  受援人何小光在信中说,自己用伤残赔偿款学了一门修理电脑的技术,在社旗县县城租了一间小门店,自己的生活正慢慢好起来。感谢信上的字迹有些歪斜,这是何小光用左手写成的。

  外出打工 切刀断指

  4年前,17岁的何小光从河南农村来到深圳打工,当时他进入一家规模不大的印刷公司做工。在进工厂做工大约半年后,何小光在加班时,右手四个指头被工厂的切线机压断,工厂主管王某和其他工友连忙将何小光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救治。

  出院后,何晓光的右手只余下一根小拇指。何小光的母亲兰姨每天带着他找该公司的刘老板谈赔偿事宜,然而刘老板认为自己已支付了医药费用,不想再多给什么额外的赔偿。

  心力交瘁的兰姨带着何小光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处于当天就为其指派了周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仲裁期间 老板跑路

  周律师收到法律援助处的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兰姨和何小光。周律师首先协助何小光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法》的规定,周律师为何小光计算出应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护理费及治疗期间拖欠的工资、经济赔偿金等共计约18万元人民币。

  由于与工厂协商不成,周律师迅速代何小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审理期间,2010年初,该工厂的刘老板跑路了。宝安法院及时去龙华工厂查封了基本与赔偿金额等值的设备。

  异议驳回 终获赔偿

  仲裁裁决书经仲裁委公告送达后,依法生效。本以为案件至此,可以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但是,该工厂主管王某突然提出了执行异议申请,向宝安法院执行局提交了设备购销合同、设备转证协议、借据、欠条、报警回执等证据证明自己才是设备的所有人。宝安法院执行局根据工厂主管王某的申请以及提交的证据,依法排期举行听证。

  周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工厂主管王某虽然持有各套设备的合同,但合同上的买方并不是王某本人,王某与刘老板之间的设备转让协议是在何小光受伤后才签订的,而且刘老板本人并未到庭,无法证实协议的真实性,故应维持原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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