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谋印刷假币达6600万
按照他们的约定,当年49岁的惠来人曾庆彬负责寻找印刷假币的工场和购买设备,37岁的惠来人胡岳龙则负责去联系假币的销路、寻找印刷假币的技术工人,而34岁的汕头人郑育平则负责管理印刷假币的工场。 3人分头行事。曾庆彬很快在汕头市金平区租到了一处旧平房。 曾庆彬按照街头上的一则小广告找到了一个专门买卖旧机器的人,用5万元买到了一台二手单色印刷机、晒版机、烤版机、切纸机各1部。 这时候,就差一名懂得印刷假币技术的师傅了。2011年7月初,负责这一工作的胡岳龙才成功地找到了这位“技术师傅”——年仅27岁的四川泸州人雷大春。 这时,一个关键的人物出现了,他是四川渠县人张运桥。张运桥一个人就能够提供印刷假币的纸张、胶版和假币的销售门路。 张运桥决定入伙。2011年8月1日,他到揭阳普宁市的一间宾馆内,向一名绰号“阿陆”的男子取走了一套用于印刷2005版面额100元的假人民币胶版,当晚带回到汕头交给了胡岳龙。 制卖一条龙 百元假钞约定贩卖价:1.8元
汕头中院刑二庭庭长张强在介绍这宗案件时说,法院组织了专业的合议庭,对这宗案件的案情进行梳理,重点是“对各个被告人的地位、角色、作用进行了确认”。 百元假钞约定贩卖价:1.8元
拿到胶版的第4天,曾庆彬、胡岳龙和张运桥在一间宾馆的房间里开始商议具体的“开工”和利益分配的具体内容。在这里,他们谈妥第一次开工先印刷23令纸张(超过4万张4开纸)的假币,工期是10天。 至于工作和利益分配是这样的:张运桥负责印刷假币的纸张,曾庆彬等人负责出资印刷,印出来的假币交给张运桥贩卖。“约定的贩卖价格,每张面额100元的假币售价1.8元。”汕头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张强介绍说,他们约定所得利润的30%用于支付胶版和纸张的费用,剩余70%由曾庆彬、郑育平、胡岳龙3人平分。 谈好了这一切。这个假币工厂准备开工了。8月8日,开始印刷。8月10日,公安机关突击捣毁了这个假币工场,郑育平、雷大春等人现场被抓获。在同日,胡岳龙、张运桥、曾庆彬先后被抓获。 警方现场查获人民币半成品66万张、总值6600万元的假人民币。 汕头中院审理认为,这是近两年来该院审理的数额较大的制造假币案,由于6600万元假币属于半成品,所以系伪造行为尚未实施完成的情形,属犯罪未遂。 8月14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这一案件,曾庆彬和胡岳龙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5人分别因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3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