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揭阳市惠来县两名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妇女吴玉玲和方瑞凤合伙出资并纠集一班同乡做起制造假币的勾当。而假币窝点竟隐匿在一个鲍鱼养殖场内,仅一年时间,就制造假币2.86亿元。今年5月18日,揭阳市举行“三打”专项行动宣判处理大会,两名女主犯被依法执行死刑。这是广东省“三打”专项工作以来,首次被执行死刑的两名罪犯。 近日,记者跟随省政法委工作组前往惠来县采访这个假币大案,并专门前往制造假币工场走访,揭开不为人知的制假内幕。 为赚快钱两村妇一年印假钞2.86亿 根据检方指控,在2007年底,农村妇女吴玉玲为贪图暴利,便起了伪造人民币的念头。她找到同乡方瑞凤、吴汉涛等人商量合伙印假钞,方瑞凤就让吴玉玲以原来欠她的2.8万元做本投入,负责联系、收钱业务,可分得15%的利润。方瑞凤则出资85%的股份。 养殖场内旧屋当制假工场 做好前期工作后,吴玉玲物色到前詹镇港寮村方龙贞的养殖场内的一间旧屋作为制假工场,聘请了同为当地人的方龙贞负责看管工场、管理工人,说好每印一批假币就给方龙贞5万元。后来,吴玉玲又雇用方龙贞的妻弟黄宝明作为手下,负责布置工场、接收用作假币的纸张、油墨等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 看到人手不够,方瑞凤又找到自己的亲戚陈瑞明做帮手,负责开车接载假币,每月给他8000元做报酬。另外,吴玉玲和方瑞凤两人还请了两名外省技术人员来到工场印刷假币,同样是每印一批就可分得5万元。 据警方调查和犯人供述,自2007年底至2009年初这一年期间,他们的工场共疯狂印制6批假币,合共28648万元。假钞印出来后,前两批假币就由陈瑞明从窝点开车运到惠来县东陇镇赤洲村交由朋友王汉奇、陈锦富保管,再经陈瑞明卖给他人。剩下的4批假币,陈瑞明后来就把它们送到华湖镇溪洋村自己的海绵厂存放。 直到2009年4月10日晚,方瑞凤指使陈瑞明从其海绵厂运40.5箱(每箱200万元)假币到惠来县华湖镇东福管区坑东片任宝明出租屋存放时,陈瑞明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扣押假钞人民币8110万元。自此,案件陆续浮出上面。 吴玉玲还帮窝藏逾亿假钞 此外,在对犯人吴玉玲的一审判决中,检方还指出,除组织伪造人民币6批共28648万元外,吴玉玲还帮助窝藏假人民币高达14400万元,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事实。 据调查,在2008年底至2009年初,吴玉玲先后两次受到陆丰市一名陈姓朋友所托,让她帮忙保管两批面额均为100元的假钞。第一批假币30多箱共6000万元,吴玉玲吩咐老乡王汉奇存放在惠来县东陇镇赤洲村美迪幼儿园内,后来又转交到一名叫王飞君的人保管。存放一段时间后,工场伙伴黄宝明便帮忙开车将假币送到陆丰市交回给吴玉玲,其再转交姓陈的那位朋友。第二批假钞同样如此施法。 团伙一锅端两女主犯上月已执行死刑 记者获悉,经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该起伪造货币罪的15名团伙成员均受到法律制裁。此案首先在2009年11月23日对犯罪团伙成员方瑞凤、黄宝明、吴汉涛、陈瑞明等进行了一审宣判,上述四名被告犯伪造货币罪,均被法院认定是主犯,其中方瑞凤被判处死刑,其余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之后,揭阳市中院又于2010年11月8日对犯人吴玉玲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玉玲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该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此外,吴玉玲还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其行为又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吴玉玲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方瑞凤、吴玉玲不服,均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判,认为两人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因此驳回上诉,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终,两名主犯方瑞凤、吴玉玲于今年5月18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这是广东省“三打”专项工作以来,首次被执行死刑的两名罪犯。 当地村民讲述 棉被隔音海潮声掩耳村民不知在“印钞” 近日,记者便跟随省政法委工作组,来到吴玉玲和方瑞凤进行制造假币的窝点惠来县前詹镇港寮村。 港寮村是一个靠海的小渔村,村民主要收入来源是捕捞和贩卖各种新鲜海产所得。很多村民在岸边开设了大大小小的虾苗、鲍鱼等养殖场,天然的地理位置使得渔村成为一个海产品养殖基地,小村子里常会见到来自全省各地的买家来看货和交易,人来人往让小渔村显得十分热闹。不过,淳朴的村民们怎样都没有想到,会有人利用小渔村是海产品养殖基地这个特点,暗地里做起了伪造货币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假币窝点被警方端掉后,鲍鱼养殖场也随之停工,之后被拆掉。记者在现场看到,制造假币的鲍鱼场已经丢空荒废,只剩下三个曾养过鲍鱼的空水池。案发后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养殖场周围都长满了野草,显得有些荒凉。“这个地方就是他们制造假币的位置。”一名村民指着空水池前方告诉记者。 另一名村民还告诉记者,由于该鲍鱼养殖场场靠近海边,海水的潮涨潮落和附近虾苗场里发电机的声音,使得平日工场里传出的一些特殊声音并没有引起外人注意。还有村民介绍,在警方查获该窝点时,他们看到办案民警从工厂里搜出了好多棉被。原来,吴玉玲和方瑞凤等人为掩人耳目,在工场里放置了很多棉被用来隔音,更加减弱了印刷伪钞产生的声音。 村民说,直到这个制造假币窝点被警方铲除时,周边的虾苗养殖场才吃惊地发现,同村的鲍鱼养殖场内,竟有人暗地里干着制造假币的违法犯罪活动。“之前,村子里从来没出现过类似制造、加工假币的事情。” 对话主犯陈瑞明:赚到8000元快钱之后就被抓了 本次采访中,记者见到该起假币案的案犯之一陈瑞明,案件中他专门负责运货。陈瑞明是揭阳惠来县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被捕前是当地的农民。目前,他被关押在揭阳市看守所内。 在揭阳市中院对其的一审宣判中,法院认为,陈瑞明积极参与伪造货币,是案件中的主犯,其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该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应依法严惩。最终,法院裁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在与记者面对面交谈过程中,陈瑞明说话不多,言语中有悔意。 信息时报:你知道制造、运输假币是犯法吗? 陈瑞明:知道。 信息时报: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这件事情?没有想到后果吗? 陈瑞明:父亲年纪大了,眼睛看不清楚,想赚点快钱给父亲治眼病。 信息时报:那你运输假币赚了多少钱? 陈瑞明:我只拿到了8000元,然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信息时报:平时的“工作”都是怎样的? 陈瑞明:每次都是接到吴玉玲的电话后负责送货,一共送了四次,每次都用水果箱装着,然后从鲍鱼场运到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