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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装厂网上“包装”过头被罚10万元

信息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时间:2012-06-01 00:00:00

  近期,余杭工商分局接到某公司商标持有人申诉,反映瓶窑地区一塑料包装企业未经委托授权,擅自印刷其持有的商标的塑料包装袋。

  工商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塑料包装企业不仅涉嫌提供制假生产技术,而且其公司网站还涉嫌虚假宣传,其在网站上称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浙江省食品专用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认可证”、“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等,但该公司无法提供涉及这些内容的合法证明、证书。该公司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依法处以109588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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