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公司都弃用了DRM(英文全称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可以翻译为:内容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技术。简写:DRM),一些观点认为,DRM毫无用处;也有人认为,DRM不可或缺。对于保护数字内容的DRM技术,究竟该如何处理,成了业界所关注的话题之一。在国内,电子书是否应该坚持采用DRM?它在遏制盗版方面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它的利弊之处是什么?如果弃用DRM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本期我们邀请了几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这些问题,供业内借鉴。 DRM不可或缺 ■赫思佳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对于方正阿帕比来讲,DRM是我们的一个核心技术。早在90年代,方正研究院就已经开始研发这套技术,将这套技术产品化应用于数字出版领域是在2001年。十多年来,这是方正阿帕比向出版界提供版权保护的重要技术。 使用DRM可以有效的管控盗版,但是现在国内出版领域的盗版现象依然严重,不论是图书馆机构市场,还是个人用户领域都存在着大量的盗版。这种现状并不是技术保障不到位所造成的,而是和社会环境、产业环境、人们对版权的意识和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到位等多种因素相关的。在这种状况下,DRM的使用凸显出了必要性,并且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是在欧美这些版权环境很好的国家,DRM依旧是不可或缺的。西方的出版商在做数字出版的时候历来比较重视DRM的投入和使用。 从技术的角度来讲,DRM只是算法的不同,加密的级别不同。从商业模式应用方面来讲,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应用。目前,方正阿帕比的DRM主要有两条线,一个是针对图书馆机构市场,即B2B领域。它主要是针对读者的借阅行为进行控制,比如什么人有借阅权限、借阅的时间期限、副本的控制等。另一个是对个人用户,即B2C领域。它主要限定用户能够在几台设备上来阅读数字内容、管控用户的复制和散布权限。 DRM对于作者和出版商而言,是保证他们收益的必要手段。如果一本书没有任何的版权保护限制,那么作者和出版商可能就无法取得任何的收入,整个出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都会成问题。目前,还是有很多的用户对于DRM技术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使用了DRM之后,会在使用上造成不便。其实,真正的不方便之处绝对不是版权保护技术所造成的不方便,而是其他的互联网应用场景所造成的不便。DRM的核心功能是约束用户对数字内容的任意传播和发布。如今,我们对个人用户在终端设备上的使用限定在五台,已经足够满足用户不同终端上使用的需求,所以,我认为DRM并没有对读者造成什么伤害或者是损害。 现在国外有一些非常个别的出版商宣布放弃了DRM,但这并不意味着DRM就是不重要的,或者说是可以抛弃的。是否放弃DRM这是根据每个出版商所存在的特殊情况决定的。一些主推线上业务,提供交互式体验的出版商,即便他们不采用DRM,一般的用户也很难去盗版。或者是做动态更新数据库的公司,不采用DRM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多大的影响。传统意义上的出版社大部分的数字内容,如电子书、刊、报等,放弃DRM则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赢利。如果国内的出版物不用DRM,盗版现象将会出现激增。 解决盗版不能仅靠DRM ■屈辰晨读览天下副总裁 读览天下使用的是自己研发的一套数字出版发行技术,这其中整合了DRM模块。我们将用户自己硬件终端上的唯一识别码和用户的账号信息结合起来,形成的一个联动机制保护数字内容在终端上的分发。 当用户从读览天下网站下载一本电子杂志到本地以后,会和他的账号以及硬件识别码共同生成一个账号信息,来验证用户是否有权限阅读这本杂志。我们限定了用户阅读这本电子杂志的终端数,当用户超过限定次数,将杂志再拷贝到别的终端上,就无法再阅读了。我们做的这个DRM系统都是在后台自动完成的,用户在前台操作感觉不到,不会影响用户的阅读体验。 DRM只能从技术手段上来保障不会出现盗版,但这并不是解决盗版的根本出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盗版问题,还是要在服务体验、增值服务上更多地下工夫,保证使用正版用户能够获得比使用盗版能够享受更多的服务和更有价值的内容。盗版杂志提供的就是简单的图片,效果非常差;售价几元钱的正版杂志采用的是矢量的内容,放大之后依旧清晰,并且有很好的排版效果和互动性,这种情况下很多用户就会选择花钱来购买正版,享受更好的服务。 当前市场上,盗版比较严重的是图书、网络原创文学这类不太偏重于阅读体验的内容。对于这些内容,用户更关心的是它本身的内容情节,对于其他的体验是不太关心的。因此,对于原创性的图书,加强DRM保护在目前来讲是必要的手段。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数字内容不能过分地使用技术保护,否则这个行业就无法发展。使用严格的技术之后,会损失掉用户的阅读体验。目前,国家也在投资做版权保护工程,会采用统一的技术保护规则。如果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规则,将会是和特定的格式相结合。统一的文件格式会影响内容的实现和体验的自由度。我们要重点发展的是通过行政手段来加强版权保护。目前,行政手段对版权保护的力度太过于缺失,侵权成本太低,维权的成本过高。 国外的出版商在逐步弃用DRM,主要得益于他们在法律机制上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更多的保护。从国内的整体情况来看,目前采取DRM技术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它对于这个行业起到了保镖的作用。从长远来讲,我们需要通过行业创新机制来解决盗版问题,加强服务和增值体验。 DRM的作用将逐步弱化 汤潮龙源数字传媒集团总裁 现在的DRM技术大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数据加密和防拷贝为核心的DRM技术;另一类是采用数字水印技术。当前国内外大都采用前一种技术。 目前,龙源期刊网采用了部分DRM技术,以限制用户的任意下载传播。在国内,用户最终下载盗版电子书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盗版电子书可以直接下载阅读,不需要额外付费;二是用户的版权意识不足,“误用”盗版电子书。从整体来看,版权保护意识薄弱才是盗版电子书泛滥的罪魁祸首。我认为,将盗版最小化的最佳办法是,降低产品的价格并便利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任何变相的提价行为都只能鼓励出现更多的盗版。 对于DRM要辩证地去看。尽管DRM能够较为有效地防止盗版,但同时也设置了一个销售障碍,降低了那些愿意付款购买产品的人的购买欲望,从而导致销售减少。盗版将一直存在,以满足那些未被销售商满足的对某种产品的需求。 从未来的趋势看,DRM将会越来越过时。Napster等主要市场参与者和亚马逊已经转到了无DRM限制,在2009年的Macworld大会上,苹果公司宣布iTunes音乐商店取消DRM版权保护。我认为,在版权保护和合理使用方面需要把握的是适当的“度”,缺乏保护和过度保护都同样有害。比如,一篇数百元价值的文章和一部投资上亿的电影数字版权保护的度是不一样的。从未来4G、移动终端以及云服务的发展趋势来看,数字内容的服务方式将是随需随取的“租用”方式,而不是PC时代所有权转移的数字内容下载方式。DRM的作用也是逐渐弱化的趋势。 DRM只能延缓盗版过程 宛楠北京时医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总监 电子书或者电子杂志上采用DRM是的必然。作为内容提供方的出版社,会要求合作的技术厂商有对应的版权保护技术,如果没有最起码的保护措施,出版社是不可能把内容拿出来的。否则,出版社不但拿不到电子书这块的收益,还会严重影响纸质图书的销售。一些在iOS平台上制作电子书的企业,同出版社签署的都是独家授权,对于这些书不得不重点防护,否则一旦产品遭到破解,出现盗版,会产生责任问题。 DRM只能延缓盗版的过程。如同纸质书的盗版手段一样,如果采用纯人工手段的盗版是完全无法防范的。但如果完全没有技术手段的约束,数字出版行业产值可能会缩减90%以上。 DRM在国内大范围地采用,是目前版权保护法律手段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技术手段。就目前国内的市场环境而言,如果没有DRM,所有的电子书赢利都成问题,企业的生存和行业的价值都会受影响,整个行业就发展不起来。所以,它对于行业的发展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目前国内在DRM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家都在做,但都不公开自己的算法,就造成了整个行业的重复投入和格式不兼容。 国外的版权法制很完善,即便是出版社不采用DRM技术,依然有法律的约束来管控盗版问题。但是在国内,技术手段是最后的一道防线。我们也不能将一个行业的发展,建立在个人道德上。如果国内取消DRM技术,盗版的情况会更加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