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时间】2012.6.14-19(6天) 【地点】中国·上海 【课程背景】 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社会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010年6月6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税法和相关法规不断改革完善。面对愈来愈复杂的现代税收法规和企业管理愈来愈高的要求,税务会计师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为此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培训认证工作。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的全方位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承办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财税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具有涉税资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中国继续深化税制改革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国家提出了“结构性减税”的方针和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大力推进税制改革是国家的当务之急,同时税收领域的变革对于印刷企业来说,有着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印刷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产成本日益提高,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低的大背景下,如何利用好国家为企业减负的利好政策,在新税法环境下的印刷企业纳税筹划技巧与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可以确保其税收成本最小化和法律风险最小化。同时,全面解决公司运营中法律、财务和税务问题,结合最新的财税政策,进行实务性的业务指导和提炼。该课程帮助印刷企业培养涉税会计高级人才,优化印刷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高印企的综合竞争能力都有着很大的帮助。 如何正确应对各种类型的税务风险,依法规避纳税风险,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呢?这不仅是每一家企业面临的挑战,也是“税务会计师”认证课程所力求解决的问题之一。税务会计师课程旨在帮助企业及财务人员找出税务风险点并提供应对策略,同时还为企业解决税务申报、税收筹划、税务管理、税务会计等诸多企业关心的实际问题,培养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涉税财务高级管理人才。 该课程是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授权,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培训中心主办的,针对国内印刷包装企业的行业特点帮助印刷包装企业财务高级管理人员提高涉税财务方面的管理能力,培养涉税财务会计高级人才。在完成规定课时后,参加专业知识全国统考,并通过论文综合评定后,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签署颁发的《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税务会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开展涉税综合服务和认证业务的批复》(国税注字【2003】20号)的文件精神,学员可自愿向中国税务认证网申请,颁发《涉税资格认证》。
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培训中心 北京科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颁证单位】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签署颁发《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可网上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签署颁发《税务会计师岗位能力证书》 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税务认证网颁发《涉税资格证书》(依据国税注字〔2003〕20号文件) 【认证信息查询】 【目标学员】 印刷包装企业从事税务管理,税务筹划等相关中高级财务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与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经济类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培训与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满一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满三年; 3、大专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满四年。 【培训教材】 《税务会计实务》、《纳税筹划》、《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企业税务管理》、《税法解析》 【考试内容】 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税务管理、案例解析、税法解析、论文 【考试方式及时间】 1、专业知识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专业综合论文采取开卷方式实施。 2、统一考试时间于每年7月16日、11月26日 【论文评估】 税务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评估。由税务会计师专家评审组对应试者职业经历、论文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估的结果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审核认定。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275810 张老师 021-68737811夏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印研所A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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