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生主要教辅材料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预计,届时,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将比目前市场价降低40%-50%。 近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全文尚未公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通知》主要包括三内容要求: 一是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择优评议公告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同时,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教辅材料平均印张单价在1.5元以上,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教科书价格的几倍。在高定价教辅材料中,包含了大量向中间环节给予的折扣、回扣费用。 《通知》的第二个要求,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各省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 《通知》的第三个要求,是加强教辅材料市场综合治理,包括抓紧建立教辅材料择优评议公告制度,加强对出版、发行、印刷中小学教辅材料单位的资质管理等。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教辅材料市场的综合治理包括三方面。 一是由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加强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资质和印刷质量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是由教育部门牵头,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和编写管理,把好内容和使用关。 三是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把好价格关。对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按照出版发行平均成本和合理利润,制定指导价格标准,大幅度压缩其不合理折扣、回扣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