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路透社(Routers)证实了印刷主要技术供货商柯达公司,如果几天内无法把柯达拥有的价值连城的专利权卖掉的话,就得进入“第11章』。 新闻标题用“第11章”即柯达准备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法保护,因为美国法典的第十一章涵盖的范畴就是“破产保护”。 美国法律针对的是一个组织包括公司的财务出现问题,通常是资产低于负债,可是该组织还有许多一时无法变现的价值,可以在第11章的法律范围内进行重整,并非一般人认知的“破产”到了需要清算的时候。 比如,去年德国manroland罗兰印刷机制造商申请破产保护,最近的消息传出,罗兰公司重整以后可能拆成三家不同性质的公司,分别继续运营,今后我们还是买得到“罗兰”印刷机。所以,柯达申请破产保护重整以后,还是有机会金蚕脱壳,以不同的规模和组织形式重出江湖。 伊斯曼柯达(Eastman Kodak)成立于1880年,创办人乔治伊士曼(George Eastman)以照相菲林的专利为基石,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具创新能量的企业之一,不只靠专利技术,还以全球营销的积极策略,树立了家喻户晓的品牌形象。到了1980年代,柯达在美国的菲林市场占有达90%的市场份额,在化学加上光学的领域中无人能出其右。 照相菲林产业从来不缺新技术的竞争对手,首先1972年出现的拍立得相机(Polaroid),不需要菲林,柯达观察几年后,决心加入竞争,和拍立得大打价格战,最后输掉了专利官司,双方两败俱伤。 1981年日本索尼(Sony Corp.)推出第一台数码相机Mavica,照相不需要菲林,在这一场版图转移的产业发展历史中,柯达面对破坏创新的挑战,并没有让商业管理学校留下可以给学生上课的教材。1993年把前摩托罗拉执行长费雪(George Fisher)挖角过来,希望能带领柯达进入数码时代,费雪把柯达定位为影像(imaging)公司,企图扭转菲林公司的形象,把一些赚钱的制药和医疗的事业部门卖掉,全力进入数码图形影像市场,可惜柯达的化学脑袋,没能真正换成数码的,1997年费雪宣布柯达裁员一万人,也给自己打了个不好的分数。 2000年开始,柯达每卖一台数码相机就亏60美元,只好换了新执行长,重整市场策略,2002年柯达数码相机全球份额超过50%,但是因为照相菲林的生意无法再生出金鸡蛋,只好裁员控制成本,至2003年关掉13个厂,裁员剩下四万多员工,1983年时柯达员工曾经达13万人。2010年一年内股价从一股5.7美元跌到一元以下,纽约证卷交易所对柯达发出下市的警告。 在国内印刷产业里,我们看到柯达从一家耗材公司,并购了Creo克里奥CTP设备制造企业,成为国内竞争力最强的设备和耗材供货商之一,这几年来CTP市场蓬勃发展,柯达的CTP销售量一直是国内第一名,但是CTP制版机2005年一套完整系统售价约150万元人民币,到今天功能越来越进步的CTP只要50万一套,足见维持市场份额的难度。 许多报导提起柯达走到第十一章的原因,都认为没有及时反映数码相机的产业变化,以至于错失新技术创造出来的新生意产业领导地位,这种说法不是误解,就是简单化了柯达面对的21世纪的世界产业变局。 如果,智慧财产无法变现,柯达这个大组织可能被拆解,以目前柯达拥有的产品实力,不管柯达的第十一章如何进行,柯达的技术在今年德鲁巴印刷展一定不会缺席的。 21世纪,面临整体社会基础建设数码化的快速前进,今天所有行业都有赶不上时代的问题,并非错过单一技术造成生意的版图转移,百年老店“柯达”的困难和其它技术供货商的困难没有两样,和每一家印刷企业面临的困难也相同,有没有柯达,江湖上的风波都是一样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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