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张先生拨打本网新闻热线3100789-8008,称罗庄区的鑫艺印刷厂拖欠自己4600元的工资,曾多次打电话询问印刷厂老板,但是老板一直不给支付。“好不容易挣点工资,最后却拿不到血汗钱,我应该怎么办,找谁解决?”张先生很是着急。 据张先生讲,他是2009年经朋友介绍到罗庄区鑫艺印刷厂工作的,当时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去年12月25日放年假开始就没有再去工作,直至今日将近半年的时间了,去年自己在印刷厂12月份和今年1月份的工资总共是4600元至今没有得到支付。 老板:未提前申请离岗 造成损失 记者联系到了鑫艺印刷厂的汤老板咨询具体情况。汤老板称,张先生确实是他们印刷厂的员工,但是从去年年假之后就没有来上班,厂里也多次打电话通知张先生到厂里上班,但是张先生都以家里有事为由拒绝。 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局:建议到劳动局监察队投诉 记者拨通了临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此印刷厂在员工工作一个月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身就是不对的。而张先生与厂方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厂方应按之前协商的内容来支付工资。 罗庄区劳动监察支队:带着相关证件申请劳动仲裁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罗庄区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张先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取工作单位的单位资料,并带好自己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