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公司一个班长居然利用职务之便,偷走了重30公斤价值人民币111万元的光学变色颜料。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样一宗职务侵占案件。被告人区某伟初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随后他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被驳回。 据介绍,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区某伟在担任江门市江海区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印刷机部班长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领取光学变色颜料调配油墨的职务便利,加大领取光学变色颜料的数量,同时减少投入生产的光学变色颜料量,并将多余的光学变色颜料偷带回其在工厂的宿舍内,利用休假出厂之机,将价值111万元的60包光学变色颜料带至其父亲区某辉的租住处藏匿。2011年3月5日,区某伟将其中6包光学变色颜料以人民币4.5万元的价格卖给郑某武。案发后,区某伟的家属代其退回非法所得人民币4.5万元,追缴的60包光学变色颜料已全部发还给原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