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登录  免费注册
  • 会员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新闻中心>>焦点新闻>> 资讯详情
  • 四川正式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 全国第六个省开征

信息来源:【VOCs前沿】        发布时间:2016-04-06 09:26:00

   近日,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和湖南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四川省成为全国第六个省份、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现附通知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83号)

  川发改价格〔2016〕83号

  [文件通知]

更多资讯
本站所有图文内容,福州叁叁肆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ht@2010-2016 3344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丞相坊1号楼F层205(青年创业中心), 公司电话:0591-87873344   闽ICP备1020095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