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农村市场秩序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计划》,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质量安全,秦安县质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市场上涉嫌质量安全的食品包装材料进行了整治活动。 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就农贸市场上流通的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包装袋)进行检查,发现产品上未标明厂名厂址,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等质量认证标志,涉嫌质量问题。摸底调查后得知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材料来源于我县辖区内的一个加工点。 执法人员向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后,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小组发现了该加工点在郊区一个废弃的工厂内。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利用收购废弃的塑料袋,膜等,通过加热、造粒后再加工食品包装袋。现场发现有吹膜机2台,制袋机2台,冲床1台,现场存有大量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材料,进一步调查确认,该加工点无任何相关的有效证件,属非法生产。无生产、销售记录,违法事实清楚。执法小组依法查处了该加工点,责令限期办理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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