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鸿建先生: 阁下在信中提出的谨防印刷业务拓展过程中遭遇商业欺诈的话题,是每一个印刷经理人应该十分重视并认真加以提防的事项。因为这类情况客观存在,一旦发生,在营利能力上本已十分羸弱的印刷企业要有相当的时间才能缓过劲来。 我所在的公司从本世纪初开始涉足海外印刷业务,与企业的生产能力相比,从海外承接的这一部分任务占印刷总量的比重还很低。但就在涉足海外业务的这几年里,有关品质纠纷、交货期限、逃债不偿的情况均有所遇。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企业在实践中获得经验与教训,在实践中不断成长。 国际间的商务往来,按理说应该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但这种方式会增加委印方的资金压力与出版成本,加之印刷行业全球处于供过于求的态势,便不得不放低身段,答应别人货到付款的要求,甚至于答应给予委印方一定的赊帐周期的要求。如此,印刷厂不仅不能在客户委印时同步得到货款保证,还得为委印方垫付全部纸张费用和运输费用,极大地增加了承印方的资金运营成本和资金回笼风险。 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企业信用情况要优于我国内地。因为严格的信用管理让那些缺乏信用的对象在其国内寸步难行,难以注册经营,难以获得贷款,难以获得同业的信任。正因为此,那些国家的公民十分注重照章纳税,鲜见在我国内地存在的千方百计躲避税赋的现象。当然,这些国家将这部分由纳税人交付的税金用之于民也是公民自觉纳税的重要原因。在内地,纳税人总有一种税金不知被用于何方的疑问。鄙人曾两度担任上海市普陀区的人民代表,也曾在讨论财政预算时向财政局负责人质询过一个问题。即在几年前,区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属地方财政收入的税金一半以上用于区政府的人头开支。这几年,因房地产与物流业的飞速发展,区级财政收入大增,现在用于区政府人头开支的比例又为几何?结果是财政局长吱唔其事,什么答案也不给,这就是中国内地的现状。余先生在信中特别提醒要注意与一些非发达国家间的交往,看来这也是过来之人的经验之谈,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会有帮助。 在我们公司这几年的涉外业务中,发生过一件日本人不讲信用的事例。为此事,我司正在通过中国法院提起涉外诉讼,但让人感到程序繁琐,旷日持久。这是由日本一商事介绍的一笔订单,由一家日资公司做一本针对日本炊饮业的期刊,印刷后返销日本,前后历时二年。由于日方投资的广告公司的资本金没有足额到位,加之,刊社一段时间的运营状况也非起步时所期望,而周期性发生的期刊印刷业务,资金滚动很快,最终导致对方欠款30余万。在终止印刷、协商还款的时候,日方老板开出了一份还款计划,但末期金额占一半以上。在我方予以指出以后,日方老板信誓旦旦地表示,即使届时人在日本,借款也会偿还。但事实上,到支付最末一期货款时,日方老板及商事的中介人均从人间蒸发,对我方任何形式的催促都不予响应。抱着不让诈骗人混迹于社会再欺诈他人的想法,我司最终决定起诉。 回顾此事的全过程,我们可以认为,合作之初,对方也没有欺诈的故意。但经营不善,以至亏损,并不能成为抵赖货款的理由。这完全是经营者的责任,理所当然地应该由自己承担这份亏损。这即是商业风险。如若一旦经营不善,即采用逃债的方式嫁祸他人,也就失却了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商业诚信,理所当然地不应再混迹于市场。 我想要指出的是,类似渡边先生的这种商业欺诈行为在国内印刷业务往来中十分常见。一些规模不大的广告公司雄心勃勃地搞一个什么产品,由于对市场风险预估不足,或是对周转资金的需求量估计不充分,一段时间的运营即导致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于是或转让,或干脆一溜了之。当然也有千年不赖、万年不还的无赖,烦得让你最终不愿与之打交道,他便得胜回朝。对经营中出现的这类情况,我们自己也要反思,应力避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心态作怪,导致选择客户不慎,以致上当受骗。 在经营往来中还有一种令人十分气愤的行为,即同行中的企业缺乏自律意识,为了眼前利益,不惜串通逃债,助纣为虐。似乎本企业从中得到好处就万事大吉,殊不知搞坏了社会风气,最终难免有一天祸落自家,被救的毒蛇绝不会因为你是救它的农夫而不加害于你。作为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管理,认真作为,从营造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出发,不让这类害群之马混迹于市场,更不应允许这些对象在诈骗得手后更名易张又重新入市。否则,不能不说是合法经营企业的一种悲哀。 行笔至此,回想起改革开放后新中国证券刚起步时流行的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这句话告诉我们,涉足市场、下海试水,会有了“蛇虫百脚”的存在。当然我们在呼吁纯净社会风气的同时,也应该加强自律,严于防范。 期望今后加强两岸三地印刷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推动中国印刷事业的不断发展,早日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印刷强国。 上海市中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