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11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0年12月3日召开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汉川投资设立中国最大预印基地和包装工业园项目暨对外投资协议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内设立中国最大预印基地和包装工业园项目及公司与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6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生效,并以公司及在该汉川工业园项目设立的子公司实施该协议相关内容。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50000万元,项目用地约500亩(详见公司2010-057号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艺”)取得了汉川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共计184421.3平方米,约合276.63亩,该项目剩余地块待后续进展将及时公告,现将已取得地块公告如下: 一、关于地块1土地证书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川国用(2012)第0181号; 2、土地使用权人:武汉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座落:汉川市新河镇红卫村; 4、地号:1110000027-1; 5、地类(用途):工业; 6、使用权类型:出让; 7、终止日期:2061年9月22日; 8、使用权面积:157158.9平方米; 9、颁发单位:汉川市人民政府; 10、颁发时间:2012年3月1日。 二、关于地块2土地证书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川国用(2012)第0180号; 2、土地使用权人:武汉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座落:汉川市新河镇红卫村; 4、地号:1110000027-2; 5、地类(用途):工业; 6、使用权类型:出让; 7、终止日期:2061年9月22日; 8、使用权面积:27262.4平方米; 9、颁发单位:汉川市人民政府; 10、颁发时间:2012年3月1日。 三、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