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及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山西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圆满完成完成了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其中:电力行业关停淘汰52万千瓦,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炼铁行业淘汰5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10%;焦炭行业关停淘汰927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32%;水泥行业关停淘汰231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5%;铁合金行业关停淘汰9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28.5%;铅冶炼行业关停淘汰2.1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造纸行业淘汰18.5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印染行业淘汰172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铅蓄电池行业淘汰7万千伏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140%;电石行业关停淘汰4.7万吨(国家未下达任务)。 2012年国家下达山西省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电力52万千瓦、炼铁50万吨、焦炭700万吨、水泥2200万吨、铁合金7万吨、铅冶炼2万吨、造纸18万吨、印染1700万米、铅蓄电池5万千伏安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