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具体的派发形式如下: 一、以总股本1179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送现金0.3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2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12月30日。本次派发股利的对象为截止2012年12月27日在天津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时间自2013年01月11日至2013年03月10日的工作日(周六、周日及其他节假日休息)上午9时至中午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 四、领取办法和地点。 1.个人股东须持股权证(或持有卡或天津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需将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股权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与原件一并提交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办理。 2.法人股东须持股权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证明信、统一收据、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 五、未领取其他年度红利的同时予以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