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重点督查案件兰州“4·10”新视野非法印刷案被告人尹正东作出宣判。尹正东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5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尹正东于2011年至2012年4月期间,在无准印证、无版权页及《印刷经营许可证》、准印证过期的情况下,为兰州市佛光寺、报恩寺、白塔山法雨寺和隆济禅院四家寺印制《增光印光法师文钞》等24种出版物共计40308册。案发后,被告人尹正东主动上缴25000册出版物。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正东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印制非法出版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