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实业”)关于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的事项通知: 1、2012 年 2 月 2 日,太和实业将所持本公司 23,15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流通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际”),为其控股公司深圳市贤俊龙彩印有限公司向中融国际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质押期限到贷款到期日止。上述质押已于 2012 年 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手续 (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1202020003)。 2、2012 年 2 月 8 日,因贷款到期,太和实业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流通股 7,11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请投资者详见 2011 年 1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3、2012 年 2 月 27 日,太和实业将所持本公司 9,26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流通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为其控股公司深圳市贤俊龙彩印有限公司向中融国际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质押期限到贷款到期日止。上述质押已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手续 (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1202270006)。 截至目前,太和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187,386,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19%。 太和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9,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4%。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